撤拍條款

第六條: 撤拍要求之發生時間
一、 甲方在簽訂「委託拍賣合約書」七天後至圖錄印刷前,告知乙方欲撤銷對於物品拍賣之委託,需先支付乙方其「上拍費用表」上所載之行政費用,方可撤銷委託。


二、 甲方在乙方拍賣圖錄印刷完成,或已將拍品發至展覽地後告知欲撤銷物品拍賣之委託,除須支付乙方「上拍費用表」上所載之行政費用,尚須支付該拍品底價之佣金,方可撤銷委託;無底價拍品每件港幣壹仟元計算,運費另計。



三、 甲方若在乙方之拍賣預展已開始後,告知乙方欲撤銷物品拍賣之委託,除須支付乙方「上拍費用表」上所載之行政費用,尚須支付該拍品底價之買賣雙方佣金,方可撤銷委託;無底價拍品每件港幣壹仟元計算,運費另計。

營業時間:

星期一~星期五
AM9:00~PM6:00